宁夏煤业物资公司井下防爆胶轮车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煤业物资公司井下防爆胶轮车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190406555,招标人为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序号 |
物料编码 |
物料描述 |
规格型号描述 |
单位 |
数量 |
需求单位 |
备注 |
1 |
20000233 |
井下防爆无轨胶轮车-通用 |
WC5(参考) |
台 |
8 |
设备管理中心 |
2.2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
2.3交货地点:交货地点均为需求单位指定现场;。
2.4付款方式:无预付款,货到验收合格经发票挂账后支付60%的货款,安装调试运行正常后付30%,留10%质保金一年。
2.5支付形式:电汇或承兑汇票。
2.6质保期:安装运行验收合格后12个月或者货到验收合格后18个月,先到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必须是有能力履行采购标的要求和提供采购标的货物及服务的生产商;
2)投标人需提供所投产品有效期内的防爆柴油机无轨胶轮车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包括所有主要受控元部件及关联设备:配套用防爆柴油机、矿用隔爆兼本安型电源箱、矿用本安型控制箱、矿用本质安全型压力开关、煤矿用甲烷传感器、矿用本安型液晶显示器、矿用本质安全型液位传感器、隔爆型发电机调节器、隔爆型永磁发电机、柴油机车用电控及保护装置、煤矿用阻燃V带、矿用隔爆兼本安型备用电源箱、二层钢丝编织液压支架软管、矿用隔爆型LED机车照明信号灯、煤矿用移动轻型橡套软电缆、矿用隔爆型阀用湿式直流电磁铁、矿用隔爆型主令开关应有安全标志。)复印件。
3)投标人需提供2017年1月1日至今至少3份防爆胶轮车业绩;合同业绩证明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业绩复印件和所提供业绩对应的由最终用户签署的至少一项下列文件:用户证明、竣工验收证明、设备到货证明、业主表扬信,上述材料内容需含标的名称、合同执行时间及单位名称。若投标人未按此要求提供业绩,该业绩为无效业绩。(用户证明不要求提供单位的级别,非法人的厂矿、车间签字或盖章均可。)
4)须满足付款方式:无预付款,货到验收合格经发票挂账后支付60%的货款,安装调试运行正常后付30%,留10%质保金一年;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9年09月29日 09时00分至2019年10月11日 17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30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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