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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政务区金寨路4680号金潜商业广场办703、704室租赁
日期:2025-02-21 收藏项目
一、出租标的情况 出租标的 所在层 结构 建筑面积(㎡) 租期(年) 租金底价(万元/年) 交易保证金(万元) ###市政###路4680号金潜商业广场办703、704室 第7层 钢混 ********(703室********㎡;704室********㎡) 6 ******** ******** 1.标的坐落位置###市政###路4680号金潜商业广场。 2.标的权属情况:该标的有不动产权证。标的无权属纠纷,委托**赁证明,方便承租人办理相关证照。 3.标的其他情况:标的房屋有电无水,用水位置位于楼层公共区域。703室与704室目前无实体隔断,房屋之间实际使用界限以房地产权证图纸界限为准,承租人如需砌筑分隔墙,须自行承担相关费用。房屋移交时房屋内遗留的杂物及建筑垃圾等由承租人自行清理,具体情况须由意向方现场踏勘时自行向委托** 4.标的房屋物业管理费、水****公司向承租人直接收取,具体费用标准由承****公司了解确认为准。 房屋租赁用途要求 1.租赁房屋的证载用途为商服用地/办公。标的房屋禁止经营餐饮、宾馆及产生噪音的娱乐行业。承租人使用租赁房屋如需办理施工许可证、消防验收或环保等手续的,由承租人自行办理并承担费用。 2.承租人使用上述房屋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支付 1.租金每3个月支付一次,租期内租金无递增,先支付后使用;本项目给予免租金装修期3个月,免租金装修期包含在租期内。 2.履约保证金为首年3个月成交租金之和,成交人应在《成交确认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合同签订前)向委托** 二、对意向承租人资格的要求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未###市及其所###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方可参与项目登记及竞价: (1)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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