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广东粤电博贺能源有限公司2025-2027年生产期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广东粤电博贺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招标范围:
1. 招标范围:
广东粤电博贺能源有限公司一、二期(1-4号机组)及码头运营期造价咨询服务,包括对工程项目预结算的编制和审核、招投标及合同管理等提供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2. 投标人应对本项目全部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细项进行投标报价;
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4.服务期:本合同履行期限为两年(自合同签订日起开始计算)。
5.投标最高限价:
驻场服务人员费用(二年)限价80万元,造价服务费用(二年)限价160万元,投标报价两项均不得超过该投标最高限价,如其中某一项超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与其他投标人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在本标中同时投标,否则均作废标处理(提供承诺函);
2.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提供承诺函)。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被列入广东能源集团公司(或广东能源集团下属二级平台企业,或招标人)灰名单或黑名单的,或者曾经被列入灰名单或黑名单且仍在处罚期内(或未被移出名单)的,其投标均无效。
4.已登记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B.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提供不存在上述3种情形的声明函并附对应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3.2业绩要求
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以下任意一项合同业绩:
(1)1项为国内燃煤机组(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发电企业生产项目提供造价咨询服务的年度合同业绩
(2)1项国内燃气发电项目(F级及以上)发电企业生产项目提供造价咨询服务年度合同的业绩
(3)1项国内发电企业造价咨询服务单项业绩工程投资金额1亿元及以上的业绩。
备注: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应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及结算发票复印件(包括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和能体现该合同工作内容页等关键页,以证明投标人满足业绩要求),否则将被视为无效业绩。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25年2月27日起至2025年3月6日17:00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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