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截止时间:2025-03-08 13:00:00
玉环2号海上风电项目海上主体施工I标段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玉环2号海上风电项目海上主体施工I标段招标人为 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有,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交通船 租赁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序号 |
项 目 |
说 明 |
1 |
船机设备名称 |
交通船 |
2 |
包件划分 |
/ |
3 |
计划交货期 |
2025年03月20日 |
4 |
工作内容 |
计划承担本项目海上交通及甲方指定的其他工作。 |
5 |
使用地点 |
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海域 |
6 |
船机设备数量 |
1 |
7 |
设备能力 |
船舶总长大于等于45米,型宽大于等于8米,载客大于等于11人,发动机功率大于等于200kw,近海船舶,船龄小于10年,船舶另需配备1台不小于200kw发电机组供风机调试用,且满足海事主管部门的安全要求。 |
8 |
人员要求 |
按海事要求配备具有适任证书的船员,无适任证人员需有水上水下施工安全证书。 |
9 |
租赁方式 |
公开招标 |
10 |
租赁起止时间 |
2025.03.20-2026.03.19(12个月) |
11 |
供油方式 |
甲供 |
12 |
维修保养 |
要求船舶做好日常保养维护。 |
13 |
其它要求 |
船方承担安拆燃油监测系统费用;船方承担船舶油污水、垃圾、生活污水处理费;本次招标燃油监控系统暂估价15万,投标总报价应包含该费用,最终费用以招标单位结算确认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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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船舶租赁资质,过去三年内有类似船舶的租赁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 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 求: / 。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 (具体数量)个包件投标,且最多允许中 / 个包件。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5投标人应符合国家对所在行业的职业健康、环境保护和安全环保的相关要求。
3.6投标人存在如围标串标、弄虚作假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行贿等违法行为,或者存在第二章3.4.4所列其他情况的,将予以扣除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7 投标人为船舶出租单位的,投标单位营业执照的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船舶国籍证书中的船舶所有人或船舶经营人保持一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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