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2026年国联金属材料市场零星维修工程项目。项目业主为无锡市国联金属材料市场有限公司,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2025-2026年国联金属材料市场零星维修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请登录)
2.1.2合同估算价:45.0万元
2.1.3服务期:两年或累计服务费达到预算金额,其中任意一项达限即为本项目完成。
2.2招标范围:主要是对国联金属材料市场及国联物资大楼现有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应需性、应急性修缮改造。如门、窗、各类家具、内墙、外墙、天棚吊顶、屋面防水、室内外地面、车棚、围墙围栏、污水管疏通处理、卷帘门更换维修、水电、阴井盖、路面修复、垃圾清理等各类零星修缮及布局调整零星改造。仅限单项总价预算金额低于3万元的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要求:
3.1.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渠道查询的信用记录报告的网上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上述信用记录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投标人须在上述网站中注册方可查询,查询后请点击“下载信用报告”);
3.1.3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并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房屋建筑工程](含)以上并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投标人近三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中任意一个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2023或2024年)中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
(4)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开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不包括个人所得税)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5)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开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6)项目负责人、被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投标人在职职工,需提供项目负责人、被授权委托人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4年12月~2025年2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投标人的2024年12月~2025年2月的缴费证明,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作为委托代理人的则不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的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证明,新成立单位缴费期限不足的,提供单位成立时间以来的社保缴费证明)。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03月07日18时至2025年03月12日18时
本招标项目2025-2026年国联金属材料市场零星维修工程项目。项目业主为无锡市国联金属材料市场有限公司,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2025-2026年国联金属材料市场零星维修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请登录)
2.1.2合同估算价:45.0万元
2.1.3服务期:两年或累计服务费达到预算金额,其中任意一项达限即为本项目完成。
2.2招标范围:主要是对国联金属材料市场及国联物资大楼现有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应需性、应急性修缮改造。如门、窗、各类家具、内墙、外墙、天棚吊顶、屋面防水、室内外地面、车棚、围墙围栏、污水管疏通处理、卷帘门更换维修、水电、阴井盖、路面修复、垃圾清理等各类零星修缮及布局调整零星改造。仅限单项总价预算金额低于3万元的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要求:
3.1.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渠道查询的信用记录报告的网上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上述信用记录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投标人须在上述网站中注册方可查询,查询后请点击“下载信用报告”);
3.1.3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并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房屋建筑工程](含)以上并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投标人近三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中任意一个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2023或2024年)中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
(4)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开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不包括个人所得税)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5)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开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6)项目负责人、被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投标人在职职工,需提供项目负责人、被授权委托人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4年12月~2025年2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投标人的2024年12月~2025年2月的缴费证明,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作为委托代理人的则不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的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证明,新成立单位缴费期限不足的,提供单位成立时间以来的社保缴费证明)。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03月07日18时至2025年03月12日18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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