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办公大楼14F通风空调改造工程施工。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示范围内全部内容,主要内容为空调通风及新风工程相关的风机盘管、新风机、风管、风口、水管、阀门、保温、配线配管等及相关试验、系统调试工作,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具体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2.3项目性质:工程。
2.4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5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6项目地点:东御街57号人保大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2.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3.2.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可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经审计的有效财务报告应包括报告及报告中所附的完整内容,并由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盖章);②也可提供2023年度投标人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③也可提供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④投标人注册时间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⑤投标人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组织,如合伙组织、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等)或自然人时,可提供承诺函。
注:以上①②③④⑤项具有同等的效力,投标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提供任意一项。
3.3 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合同金额40万元及以上的通风/新风/暖通/空调工程施工,并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提供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
3.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投标人可提供2024年1月1日以后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②可提供承诺函。
注:以上①②项具有同等的效力,提供任意一项均可。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5投标人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
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
信用中国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5
3.6 严禁列入招标人及其所隶属的中国人民保险各级机构的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提供承诺函。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投标人须填写《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
3.9其它资格要求:
3.9.1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
提供相关证书和入川信息网页截图(省外企业适用)复印件。
3.9.2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本单位人员;
提供人员身份证、学历证、相关证书、投标人为其购买的最近连续6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复印件(按规定缓交和不再需要交纳的应提供社保部门的证明)。
3.9.3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提供人员身份证、学历证、相关证书、投标人为其购买的最近连续6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复印件(按规定缓交和不再需要交纳的应提供社保部门的证明)。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3月13日至2025年3月19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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