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标信息 > 清远市清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评估与应急预案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清远市清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评估与应急预案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9-10-11 收藏项目
***受清远市生态环境局清城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清远市清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评估与应急预案采购项目进行招标采购,欢迎被邀请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2019-HLZJ015
二、项目名称:清远市清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评估与应急预案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800000.00元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内容 最高限价 完工期
清远市清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评估与应急预案采购项目 800000.00元 合同生效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完成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并按规定向采购人提交经专家评审的《清远市清城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状况调查评估报告》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所属期为2019年6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无需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文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3)2018年年度财务报表,或2019年6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4)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和专用章等)。无需参加社会保险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参保时间须为2019年6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
2.按规定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3.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另外本项目不接受以下主体参加采购活动:
(1)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3)以分公司或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名单,或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于报名期间在“信用中国”网站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报名期间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七、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9年10月14日至2019年10月1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整,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68809287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来源:项目来源
联系客服

客服电话:15801679990

招投标项目咨询:微信扫码,咨询陈思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