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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全校教职工节日福利物资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03-13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ZB01XZ-********-ZCFW********.项目名称:湖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全校教职工节日福利物资采购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万元5.包段:本项目分为两个包段,其中01包:线上提货券;02包:线下提货券。采购人不承诺每个包段的具体合同额及结算额,根据教职工的意愿自主选择线上提货券或者线下提货券;6.限价:每个包段教职工节日福利物资券面值不得少于:1700元/人;7.采购需求:(1)采购人每年分批次采购工会节日福利物资(普通月饼、粽子、米、油、蛋、水果等)及职工必需的生活用品等,采取发放提货券等方式采购;(2)供应商应根据采购需求、结合自身情况,在能让采购人得到最大实惠的原则下,采购人每人每年1700元/人支付标准报出能向教职工提供的节日福利物资的最高的实际总价格(提货券的面额不得低于1700元/人);(3)供应商可以对上述两个包段进行响应,兼投不兼中,磋商小组按照先评审01包的顺序,01包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第一名,不再推荐为02包的成交候选供应商。8.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收到采购人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供货;提货券有效期不得低于3年;若提货券超过有效期,在供应商承诺的有效期内可提供办理延期手续(供应商提供办理延期手续,且不得因延期收取任何费用,该项费用包含在报价中)。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3、未被“****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网”(http://********/)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本项目特定的资格条件要求:供应商必须具有保证食品卫生安全和质量的能力,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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