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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阳爱尔思、淮河玻璃35kV线路工程等三个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03-20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凤阳爱尔思、淮河玻璃35kV线路工程等三个工程总承包项目

1.2招标人: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凤阳县供电公司

1.3项目业主:

01包凤阳凤宁投资有限公司;

02包凤阳县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03包凤阳明中都皇故城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处。

1.4资金来源:03:财政资金;01、02包:企业自筹

1.5项目出资比例:100%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凤阳爱尔思、淮河玻璃35kV线路工程等三个工程总承包项目

2.2招标项目编号:JG2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计八个标段,具体如下:

01包凤阳爱尔思、淮河玻璃35kV线路工程;

02包凤阳经开区产业园建设项目--安装及公辅工程二标段;

03包明中都皇故城环境整治工程(三期)--10kV配电工程。

2.4建设地点:安徽省凤阳县,招标人指定地点

2.5最高限价:01包6176352元;02包3421885.25元;03包2141438.28元。

2.6建设规模:详见发包人要求章节。

2.7计划工期:

01包:设计工期:15日历天,施工工期:50日历天;

02包:设计工期:10日历天,施工工期:30日历天;

03包:设计工期:10日历天,施工工期:30日历天。

2.8招标范围:

01包、02包、03包项目范围内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相关评审及后续跟踪服务等其他相关工作,本项目范围内的主要材料、设备的采购;项目范围内所有相关工程的施工、验收、移交及保修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9项目类别:工程总承包

2.10工程质量: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要求:投标人(联合体各方)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2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投标人(或联合体的设计方)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加盖公章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②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加盖公章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③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提供加盖公章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或联合体的施工方)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①具有电力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加盖公章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②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加盖公章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3)01包投标人(或联合体的施工方)须具有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四级及以上资质;02包、03包投标人(或联合体的施工方)须具有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财务要求:无。

3.4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至少具有一个2021年1月1日以来单项合同金额在200万元以上的电力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注:提供加盖双方印章的合同;时间和金额以合同签订时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若上述证明文件不能完整体现业绩特征信息的,须进一步提交业主证明原件扫描件。)

3.5投标人信誉要求:

(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网站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投标人提供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2)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人提供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3)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投标人提供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3.6人员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提供加盖公章的资质证书复印件),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提供承诺),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12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为项目经理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的设计方)拟委任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加盖公章的资质证书复印件),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12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为设计负责人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3)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的施工方)拟委任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加盖公章的资质证书复印件);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提供承诺);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12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为施工负责人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4)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注: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含一级、二级)的,须提供在电子证书使用有效期内的纸质版电子证书。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投标人提供的安徽省新版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纸质版需在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系统中打印,打印后应由二级建造师本人在证书的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或在新版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纸质版后附其本人知情承诺(视为个人签名处的手写本人签名),格式自拟。未手写个人签名或未提供二级建造师本人知情承诺的,个人签名或知情承诺签字与签名图片笔迹不一致,此证书无效。其他省份按各省相关规定执行。

3.7人员业绩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至少具有一个2021年1月1日以来单项合同金额在200万元以上的电力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注:提供加盖双方印章的合同;时间和金额以合同签订时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若上述证明文件不能完整体现业绩特征信息的,须进一步提交业主证明原件扫描件;企业资格业绩与项目经理资格业绩不可互认,即不可为同一项目。)

3.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家;(2)联合体牵头方应由具备施工资格的单位承担;(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即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责任;(5)联合体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方完成获取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等投标工作。

3.9其他要求: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也可以在多个标段中中标。同一投标人若在多个标段中中标,拟派的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3月20日下午9:30至2025年4月8日上午9:3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8日上午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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