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采购项目名称:山西交通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运城分公司绛县停车区加油站办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证照办理项目
1.2采购人:山西交通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运城分公司
1.5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6采购项目概况:为保障绛县停车区加油站的合法依规有序运营,现拟采购第三方协助甲方办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1.7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山西交通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运城分公司绛县停车区加油站办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证照办理项目
2.2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包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个工作日内
2.4服务地点:山西境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2.5服务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行业规范及采购人要求
2.6采购最高限价:人民币48万元
2.7评审方法:本项目采用双信封综合评分法。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基本资格: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表,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能提供本次询比相应的服务能力。
(2)业绩要求:近五年内(2022年3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1项办理证件的服务业绩(业绩证明以合同协议书为准)。
(3)信誉要求:
①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②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③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22年3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行贿犯罪记录。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受到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做出的,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相应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
(5)在中被列入供应商黑名单。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供应商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询比,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②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③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3.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3月25日18时至2025年3月28日18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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