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煤气化龙泉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选煤厂生产维护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NC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太原市娄烦县静游镇上龙泉村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原煤气化龙泉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选煤厂生产维护技术服务项目已由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审批,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太原煤气化龙泉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太原煤气化龙泉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选煤厂是设计入洗能力500万吨/年的矿井型选煤厂,为龙泉矿井配套项目,由太原煤气化龙泉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实行一体化管理,负责矿井原煤的洗选任务。因工作需要,现将生产维护技术服务项目外委,需委派洗选现场操作及检修人员至少135人,保证选煤厂生产任务顺利完成。
2.2 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 选煤厂生产维护技术服务项目:
标段(包)内容:对选煤厂现场及设备设施的卫生清理工作,全厂设备启停车和生产组织等方面的工艺技术操作,溜槽、管道、皮带等设备设施堵压后的清堵工作,按照招标人要求和有关规定做好工艺检查,生产相关配件的更换和清理工作以及维护使用好岗位设备设施及与生产有关的其他事项等,不包括设备检修和润滑保养。
详细内容及范围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要求。
2.3 服务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娄烦县静游镇上龙泉村
2.4 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5服务标准/质量要求:详细内容及范围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选煤厂生产维护技术服务项目:该标段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业绩要求:近年承担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1)近年是指: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类似业绩是指:选煤厂生产维护技术服务业绩。
(3)类似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和对应业绩的任意一张结算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合同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发票要求:发票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3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按照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要求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3-26 18:00至2025-4-1 18:0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手机:1352255397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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