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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置气相色谱仪等检测专用仪器设备招标公告
日期:2019-10-16 收藏项目


受 佛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的委托,对 购置气相色谱仪等检测专用仪器设备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600-201910-231002-0007
二、采购项目名称:购置气相色谱仪等检测专用仪器设备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645,000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序号

采购内容

01

购置气相色谱仪等检测专用仪器设备

1.投标人应对所有的采购内容进行投标,超过项目预算的投标报价将被拒绝。
2.详细招标要求及需求请参阅招标文件中采购项目内容。
3.投标人应对所有的采购内容进行投标,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4.本项目中所采购的气相色谱仪、分液漏斗振荡器、实验室容器清洗系统已经获得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采购本国产品或者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
5.本项目不设立产品授权项。若投标人投标产品为进品产品,需提供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商出具盖章的售后服务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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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请投标人携带以下资料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邮购须另加60元人民币):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经办人如为法定代表人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备注: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标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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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9年10月15日 至 2019年10月23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53605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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