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农兴路周边改造(保回迁)项目就地安置区考古发掘劳务项目(二阶段)已由西安市莲湖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莲发改发【2024】25号、莲发改发【2024】4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安莲湖宏汉置业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国有控股项目,项目出资比例为贷款80%及企业自筹20%;招标人为西安莲湖宏汉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规模:农兴路周边改造(保回迁)项目就地安置区,建筑总面积约105698.2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1042.8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4655.40平方米。项目建设7栋建筑,包含5栋住宅楼、2栋商业楼,配套公建及地下车库、室外工程等。
2.2招标范围:负责农兴路周边改造(保回迁)项目就地安置区考古发掘劳务项目(二阶段)考古勘探报告范围内的考古劳务服务。配合甲方及考古发掘技术服务单位完成考古发掘。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事业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2024年09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投标人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人2024年09月至今已缴纳任意时段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人2024年09月至今已缴存的任意时段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投标人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或者承诺);
7.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04月02日9:00:00 起至2025年04月08日09:00:00 止。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3日14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