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请登录)
2.项目名称:新县金兰山红色文旅综合开发工程(演艺策划设计、创排、制作安装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5100万元;
5.采购需求:
5.1招标内容:依托新县及大别山红色革命历史为背景,结合当地史实,打造2台新县红色旅游演艺剧目(1台室外演艺,1台室内演艺),为新县打造红色旅游演艺剧目,提供创意设计、创作编排、演出物料制作安装等服务,把战役场景、革命故事、英雄故事活化呈现,实现剧场、剧目完整落地,满足教育培训、青年研学、旅游演艺等方向市场化需求,让观众在实景演艺中沉浸式感悟红色革命精神内涵,以此致敬英雄,激发游客爱国热情,弘扬革命精神,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
5.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
5.4.标段划分:共分为1个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策划设计创编直至剧目推出6个月;自剧目推出之日起,场景舞美、灯光音响12个月;服装、道具6个月。
7.项目地点:河南省信阳市新县将军新区北侧预留地地块(用于打造1台室外演艺剧目和1台室内演艺剧目,具体场地应用面积由投标人自行设计)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该项目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的,提供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的、“国家税务总局网站——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时间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提供网页查询打印页,对在截至开标前列入上述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须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股东信息】;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5年04月07日00时00分至2025年04月11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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