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大数据研究院有限公司服务器及PC产线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JZX-
一、招标条件
内蒙古大数据研究院有限公司服务器及PC产线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内蒙古大数据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述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内蒙古大数据研究院有限公司服务器及PC产线设备采购项目
2.2项目概况:
序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内容详情 |
预算金额 |
1 |
仓储物流设备,装配、拷机、包装,IQC检验环境物料,测试装备,生产辅助工装,散备件设备 |
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运输、保险、装卸、就位、安装、调试、培训等所有,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
5282090元 |
2.3设备质保期:自货物完成安装调试,搭建完成服务器产线所需功能,且试运行经招标人终验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三年,质保期内提供原厂质保;
2.4设备交付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货物运至设备交付地点,货物到达30日完成安装调试,搭建完成服务器产线所需功能,试运行经招标人终验合格。
2.5设备交付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新区智能制造产业园A10厂房。
2.6质量标准:投标人保证提供给招标人的采购货物是全新的,且质量良好、是生产厂家的原装正品;满足国家相关规范及标准和招标人的要求。
2.7最高投标限价:5282090元人民币(含税)。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审查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3.1.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审查互联网公示的投标人主体信息记录、投标人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人有效的财务相关报表或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一年内的银行资信证明或投标人出具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声明函);
3.1.3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审查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或投标人出具的“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
3.1.4 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审查投标人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份的良好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以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凭据或银行入账单为准)和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凭据(以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为准)或投标人出具的“参加采购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承诺书。注: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和缴纳社保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3.1.5 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审查投标人出具的“参加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信誉要求:
3.2.1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ww.wenshu.court.gov.cn)”查询显示近三年内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查询结果证明;
3.2.2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查询结果证明;
3.2.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查询结果证明;
3.3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4月11日至2025年4月17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北京时间)
4.2获取方式:(请登录)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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