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综合供电系统
1.2采购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二十九研究所。
1.3(请登录)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经到位或资金来源已经确定。
1.5采购项目概况:综合供电系统采购。
1.6成交供应商数量: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综合供电系统,1套。
2.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产品到货,合同签订后5个月内具备系统验收条件。
2.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成都市)。
2.4主要功能:该设备由5台270VDC直流电源、5台28VDC直流电源以及配套系统集成设备组成。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法人要求:供应商必须是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单位,并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2)财务要求:供应商为企业单位的提供2023年或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上述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审计报告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未经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视为无效审计报告,则响应无效)、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2025年成立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供应商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的可不提供。
(3)业绩要求:供应商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合同金额≥60万的供电系统项目业绩。
以上业绩需提供附有技术条款或技术协议的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合同内容应能体现甲乙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标的物名称、技术要求等主要内容;若合同复印件无法体现产品的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可提供对应的技术条款或技术协议。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均不予认可)。
(4)其它要求:本次采购不接收代理商。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采购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形。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4供应商对其提供的文件资料真实性负责。即使供应商提交的文件资料通过了审核,在评审过程中乃至成交后,如发现供应商所提供的文件资料不合法或不真实,评审结束后将按响应无效处理,成交后将按取消成交资格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5供应商对响应条款应承担履约责任,若签约后无法履约,将纳入中国电科供应商负面清单,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谈判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5年4月10日至2025年4月17日17时(北京时间),……下载采购文件。
4.2采购文件售价800元,售后不予受理。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23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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