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公司概况: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是一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建筑工程、公路工程等2项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铁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等2项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隧道工程、桥梁工程、公路路基工程等3项专业承包一级资质,钢结构工程、环保工程等2项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市政行业甲级、建筑工程乙级等工程设计资质,以及爆破三级、工程测绘乙级、特种设备安装维修A级资质,“世界500强企业”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十一局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是中国铁建首个获得特级资质的三级子公司。参建的成昆铁路获“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重庆江北国际机场场道工程、大西铁路马家庄隧道、万开隧道、神华神东补连塔煤矿二号辅运平硐获“鲁班奖”,重庆轻轨(较场口-新山村)一期等工程获全国市政金杯示范工程,大理至丽江高速公路获国家优质工程金奖,黔张常铁路长湾澧水大桥工程、龙怀高速公路、渝怀铁路新圆梁山隧道等21项工程获“国家优质工程奖”。公司经营领域遍布全国,及新加坡、马来西亚、肯尼亚、中非、几内亚等海外市场。近年来,公司发展成效显著,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优秀施工企业”、“全国首批工人先锋号”、“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节能减排与绿色施工金奖”、“全国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全国企业文化建设示范单位”等众多荣誉,连续十一年位居中国铁建“工程公司20强”,被授予中国铁建“卓越工程公司”称号,连续七年入选重庆企业100强。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是一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建筑工程、公路工程等2项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铁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等2项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隧道工程、桥梁工程、公路路基工程等3项专业承包一级资质,钢结构工程、环保工程等2项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市政行业甲级、建筑工程乙级等工程设计资质,以及爆破三级、工程测绘乙级、特种设备安装维修A级资质,“世界500强企业”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十一局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是中国铁建首个获得特级资质的三级子公司。参建的成昆铁路获“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重庆江北国际机场场道工程、大西铁路马家庄隧道、万开隧道、神华神东补连塔煤矿二号辅运平硐获“鲁班奖”,重庆轻轨(较场口-新山村)一期等工程获全国市政金杯示范工程,大理至丽江高速公路获国家优质工程金奖,黔张常铁路长湾澧水大桥工程、龙怀高速公路、渝怀铁路新圆梁山隧道等21项工程获“国家优质工程奖”。公司经营领域遍布全国,及新加坡、马来西亚、肯尼亚、中非、几内亚等海外市场。近年来,公司发展成效显著,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优秀施工企业”、“全国首批工人先锋号”、“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节能减排与绿色施工金奖”、“全国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全国企业文化建设示范单位”等众多荣誉,连续十一年位居中国铁建“工程公司20强”,被授予中国铁建“卓越工程公司”称号,连续七年入选重庆企业100强。
1.2采购内容:
1.2.1绝缘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公告附件1《采购物资包件清单》。
1.2.2本次框架协议采购各包件内采购数量不作为实际供应依据,仅针对供应商报价及评审需要,具体以各区域所属单位实际需求为准。
1.3框架协议有效期:自协议签订之日至2026年12月31日。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绝缘卡
2.1.1营业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及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1.2生产能力:生产能力:生产厂年生产供应能力要满足招标人包件的总需求数量,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代理商需出具制造厂出具签字盖章的授权函。
2.1.3财务能力:
供应商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未发生连续两年亏损情况(按净利润判定)。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
2.1.4质量保证能力:产品质量符合最新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并满足设计要求;须提供2022年4月至今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采购物资达到国家标准的合格检测报告;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文件。
2.1.5供货业绩: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4月至今至少3份在工程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单个业绩不少于20万元。
2.1.6履约信用:供应商2023年4月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1年不得存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上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采购人所属集团公司以及上级公司处罚期范围内。
2.1.7其他要求:
(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供应商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采购文件售卖时间为2025年4月15日至2025年4月22日,售卖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22日22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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