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招标人所属业主单位项目所在地,具体地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招标范围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或技术规格及数量 |
服务期限/工期要求/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
招标信息服务费(元) |
阜新发电公司2025年3号机组脱硫出入口CEMS仪表及站房升级技术改造 |
对阜新发电公司3号机组脱硫出入口CEMS系统整体进行更换,包括取样探头,伴热管线,CEMS仪表(包含PLC等部件),机柜,数采仪,上位机等,温压流,供电、信号线缆等部分同时更换脱硫入口粉尘仪,脱硫出口粉尘仪等速取样进行改造升级(粉尘仪等速跟踪取样显示,信号线缆),同步重新整合脱硫出入口CEMS小屋内设施及装修符合环保标准。(详见第二卷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七章技术标准及要求) |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7月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1月10日 本项目将结合机组等级检修进行,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
10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阜新发电公司2025年3号机组脱硫出入口CEMS仪表及站房升级技术改造 |
一、资质要求: (一)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5)投标人没有处于集团公司、东北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且不属于集团公司、东北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未被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 (6)投标人近18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个月在集团公司系统内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未列入国家电投集团公司、东北公司承包商安全管理“黑名单”。 (二)专项资格条件: 1.具有省级及以上环保部门颁发的环境服务能力评价证书或国家级的环境服务认证证书。2.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近5年具有已完工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表征主要工作范围页,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以便核查)。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请登录)
4.2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5年4月2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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