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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桥水库清淤试点工程施工(第4标段)护坡及道路施工的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5-04-15 收藏项目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于桥水库清淤试点工程施工(第4标段)护坡及道路施工的劳务分包

二、项目内容

1、本次招标范围和要求:于桥水库清淤试点工程施工(第4标段)护坡及道路施工的劳务分包,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控制价金额:5806201.1元

3、项目地点:天津市蓟州区。

4、质量标准要求:应符合技术文件要求、现行相关施工规范、行业标准和地方行政法规及我国相关法律的要求;

5、计划工期:以发包方下达开工令日期起开始计算,工期进度要求应符合发包方施工现场进度计划要求。(预计工期120天)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

2、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包含建筑企业资质:施工劳务不等级)

3、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仅提供单位财务报表即可);

5、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10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和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6、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审查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参加开标会要求: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如被授权人参加,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扫描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说明:投标人要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投标资格。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5年4月21日至2025年4月25日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3:30时---16:00时(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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