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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区中水回用首期工程施工监理-南沙区中水回用首期工程_南沙区中水回用首期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日期:2025-04-18 收藏项目

南沙区中水回用首期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 2308-440115-04-01-929552
投资项目名称 南沙区中水回用首期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南沙区中水回用首期工程施工监理
标段(包)名称 南沙区中水回用首期工程施工监理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广州市南沙区
资金来源 南沙区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1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本项目包括新建泵站1座、反硝化深床滤池1座、接触消毒池1座及配套设施,土建及设备安装规模均为10万立方米/日(平均日流量)新建DN1020x10压力管约0.63千米。项目总投资13606.04万元(含建设用地费12.72万元),其中工程费11390.90万元。(具体项目以初步设计审查和相关政府部门审查确定的建设项目、建设规模、建设标准等为准)。
招标内容 按招标文件、各项监理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招标过程发出的文件承担本项目的全部监理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实施阶段的施工前期准备、施工管理、施工图会审、进度款和变更审核、投资控制、竣工验收(质量验收或交工/完工验收)、工程结算、资产移交、质量保修等工作,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合同、信息、环保、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进行有效管理和控制,直至办理竣工验收(质量验收或交工/完工验收)手续和工程结算、缺陷责任期满等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和工程相关协调工作。具体的监理工程量,以本工程的设计图纸为准。
工期(交货期)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施工项目全部完工并办理竣工验收(质量验收或交工/完工验收)、竣工结算、备案管理、缺陷责任期满止。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156.98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3.2 投标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注:(1)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2)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文件执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3)如投标人的企业资质是根据2020年11月30日发布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办理的,则监理资质相应要求如下: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3.4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2006年4月1日后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专业以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专业为准),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并在本企业注册。注册企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注:若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为香港专业人士,须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注册监理工程师的香港专业人士[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3.5 投标登记前,投标人须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已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单位在企业库中的在册人员。3.6 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且总监理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已签字确认。3.7 投标人未被列入“在一定期限内依法取消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公布的“黑名单”为准。注:《全国失信惩戒措施清单基础清单》(2024版)。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3.4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2006年4月1日后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专业以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专业为准),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并在本企业注册。注册企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注:若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为香港专业人士,须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注册监理工程师的香港专业人士[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其他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请登录)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5年4月18日 0时0分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5月8日 14时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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