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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城镇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水环境整治一期城区污水主干管网建设工程和污水直排口治理工程施工图设计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04-18 收藏项目
一、项目名称

(一)项目编号:JSJY1

(二)项目名称:水环境整治一期城区污水主干管网建设工程和污水直排口治理工程施工图设计服务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预算金额:80万元

(五)最高限价(如有):80万元

(六)采购需求:水环境整治一期城区污水主干管网建设工程和污水直排口治理工程施工图设计服务项目,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七)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接甲方通知45日历天内提交通过专家论证审查的施工图纸。

(八)本项目 ☑ 是 □ 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按要求提供声明及信用承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相关专业或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四)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组成联合体的供应商数不超过2家,联合体组成、投标活动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31条规定。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能力。

注:1、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联合体对外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须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3、组成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各方自愿行为。

(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

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申请均无效。

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标投标。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细则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评标办法部分。

四、获取采购文件

(一)采购文件提供时间:2025年04月18日 09:00至2025年04月24日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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