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控电力和顺新能源有限公司盂县光伏电站新增生产区域建设项目设计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JNC343-CG-250428402、SXMTZB2501F-374(F))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阳泉市
一、采购条件
本晋控电力和顺新能源有限公司盂县光伏电站新增生产区域建设项目设计服务(采购项目编号:JNC343-CG-250428402、SXMTZB2501F-374(F)),已由晋控电力和顺新能源有限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晋控电力和顺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全流程电子采购方式进行询比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盂县光伏电站位于阳泉市盂县仙人乡,2017年9月28日建成投产,因现状建筑功能无法满足生活生产需要,现需新建综合楼,以及辅助用房。
2.2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包)。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晋控电力和顺新能源有限公司盂县光伏电站新增生产区域建设项目设计服务:
标段(包)内容:为盂县光伏电站开关站提升改造项目设计(含概算、图纸)服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要求。
2.3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计划工作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因不可抗力和甲方原因除外)。
2.4服务地点:晋控电力和顺新能源有限公司
2.5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晋控电力和顺新能源有限公司盂县光伏电站新增生产区域建设项目设计服务,该标段(包)中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资质要求:供应商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3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
3.4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具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①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5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3.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4月21日17时30分至2025年4月24日17时3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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