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自动化合成仪采购项且已审批,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且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同辐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HJS
2.2 招标项目名称:自动化合成仪采购项目(二次)
2.3 招标项目概况:为进行氟[18F] 、镨[177Lu]等放射性标记药物的研发生产,因此研发 部拟采购四台可进行包括18F-DOPA、18F-FC303、HTA-307、HTA-108 等在内的核素标记药物的 自动化合成仪,拟进行采购用于项目研究。
2.4 招标范围:
自动化合成仪(每台合成仪均含笔记本电脑1台和软件工作站系统1套。)
相关3Q验证等配套服务和包含IQ 、0Q、PQ 和用户手册的文件套装等文件
2.5 交货地点:原子高科股份有限公司147工号或其他要求的地点
2.6 交货/服务期:
2025年7月前交付使用。
2.7 质量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保质期2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投 标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须有良好的社会信用、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未被认定有 拖欠劳务工资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欺诈行为、商业贿赂等腐败行为;未被列入国家相关部 门、中核集团、中国宝原、中国同辐、原子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禁止业务往来的供应商名单和黑 名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起)为其他用户提供自动化合成仪项目的证明
材料,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等材料。
(4)信誉要求:/
(5)人员要求:/
(6)其他要求:/。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满足本公告3.1规定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下列要 求: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 (不适用)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1个标段,投标文件售价人民币标段1:200元整,售后 款项不予退还; 投标人需注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及参加的标段”
4.2 发售时间:2025年4月25日—2025年5月6日 (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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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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