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舒兰市城区棚户区改造及安置房屋建设项目地块一(C3区)施工、监理、材料检测项目已由舒兰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舒发改审批字[2022]2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舒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及材料检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规模:1栋楼,用地1937.73平方米,建筑面积13385.93平方米,180户。(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2招标控制价:(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未按相关规定进行编制的,应在最高投标限价公布5天内向项目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提交书面投诉申请)。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 |
1 |
JLS20250424FJSZ01001001 |
舒兰市城区棚户区改造及安置房屋建设项目地块一(C3区)施工、监理、材料检测项目-施工 |
27656951 |
2 |
JLS20250424FJSZ01001002 |
舒兰市城区棚户区改造及安置房屋建设项目地块一(C3区)施工、监理、材料检测项目-监理 |
553000 |
3 |
JLS20250424FJSZ01001003 |
舒兰市城区棚户区改造及安置房屋建设项目地块一(C3区)施工、监理、材料检测项目-材料检测 |
210000 |
2.3招标范围:
施工标段: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工程施工。
监理标段:包括但不限于对本项目工程施工准备阶段、工程实施阶段和工程竣工验收阶段、工程保修阶段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材料检测标段: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工程检测服务。
2.4工程建设地点:舒兰大街东侧、四道街西侧、舒南路北侧
2.5计划工期:2025年06月01日——2026年12月31日 ,共578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
施工标段:符合《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监理标段:符合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及相关行业标准的监理规范。
材料检测标段:符合现行国家及相关行业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监理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材料检测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且通过 CMA 计量认证(计量认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检测能力。
3.2施工标段: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无其他在建工程,须提供无在建承诺书,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中标后,项目经理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其他人员要求:拟派出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人员齐全;
监理标段: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须在本单位注册)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材料检测标段: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22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4年12月31日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5年1月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需提供当年银行出具的公司资信证明或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4本次招标施工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监理标段、材料检测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应均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2)联合体中同一专业的单位,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的投标;(4)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法律责任;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近三年(2022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前1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
3.7本项目执行《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吉建管【2020】8号)及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部分条款的通知(吉建管〔2023〕20号)中相关规定;
3.8 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应符合《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暂行规定》【吉建招(2017)6 号】、【吉建招(2017)8 号】及【吉建招(2017)9号】文件的规定;
3.9凡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不到的企业和管理人员,将否决其投标;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1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4月27日08:30起至2025年05月18日16:00前……领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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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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