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预估总费用¥105000元
最高限价:根据筑财建〔2004〕92号文收费标准,项目基本收费按送审金额的1.05%,绩效收费按审减额的3.05%(工程结算审计范围审计值不作为财务决算审计计费基数)。
服务内容:贵阳市红岩路廉租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2个月,自开展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工作起至完成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并出具报告为止。
本项目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及资质要求
(一)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报表附注)或2025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两名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的复印件,并附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复印件及两名注册会计师证。(复印件或扫描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格式自拟,复印件或扫描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至投标截止任意3个月由征税机关加盖公章的完税证明文件或自主电子缴税银行收款凭证(零申报的供应商只需提供零申报证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有效凭证指:2024年至投标截止任意3个月的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收据或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详见响应文件格式范本)。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须承诺并提供相关网站截图: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详见响应文件格式范本)。
(二)特殊资格要求:
供应商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合伙制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具有分所营业执照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支机构)执业资格证书。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磋商文件信息:
(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2025年04月29日9点00分至2025年05月08日17点00分(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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