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混合碳四制高碳醇项目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采购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惠州混合碳四制高碳醇项目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采购
工程项目名称:惠州混合碳四制高碳醇项目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采购
项目概况:惠州石化混合碳四制高碳醇项目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1套。
项目所在地:广东省/惠州市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标段信息
1. 惠州混合碳四制高碳醇项目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采购 标段
发标日期:2025年04月29日
主要技术规格: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合同签订后30天
交货数量:
招标范围: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1)应答人须是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1)应答人为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2)应答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应答,同时参与应答视为应答无效;(3)应答人为事业单位的,应答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投标人所投产品需满足《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GB28184-2011 型式检验要求,并出具检验报告。3)本次不接受代理商、贸易商参与报价。2.财务状况:应答人须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2021-2023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成立时间不足三年应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须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印章)。3.业绩要求:1)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在中国境内具有不少于2个项目的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的供货业绩,业绩中需包含消防设备电源状态监控主机和分机。2)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合同,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方名称(具有签字或盖章)、货物名称、供货数量、主要技术参数。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3)业绩认定时间:以采购方与供应商签字的合同时间为准;如各方签字日期时间不一致,以最晚签字日期为准。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5年04月29日 至 2025年05月06日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5月07日 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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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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