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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歙县城乡垃圾收集处理工程及分拣回收循环利用中心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日期:2025-04-29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黄山市歙县城乡垃圾收集处理工程及分拣回收循环利用中心项目设计已由歙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综合【2025】15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黄山市歙县开投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招标人为黄山市歙县开投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专项债,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黄山市歙县城乡垃圾收集处理工程及分拣回收循环利用中心项目设计

2.2项目编号:HJSGC2(请登录)

2.3建设地点:安徽省黄山市歙县桂林镇江村范围内,歙黟公路北侧,黄山徽投鸿瑞砂石基地东侧区域,占地面积104.26亩。

2.4建设规模:总占地面积约104.26亩,项目总投资为35844.58万元(其中土建费:14089.19万元)。主要包括:①城乡垃圾收集处理工程:新建生活垃圾转运中心,建筑面积约2150平方米,压缩转运规模200吨每天,除臭规模6000立方每小时,渗滤液处理规模60吨每天(含餐厨车间渗滤液);新建餐厨垃圾处置中心,建筑面积约1100平方米,餐厨垃圾处置规模30吨每天,采用好氧堆肥处置工艺;新建再生资源处置中心,建筑面积约3150平方米,分拣废纸4000吨每年、塑料3000吨每年、废玻璃1500吨每年、废泡沫1500吨每年、大件园林垃圾20000吨每年,合计30000吨每年,约100吨每天;配套建设相关消防、辅助管理等配套工程。②垃圾分拣回收循环利用中心项目:新建废钢处置车间,建筑面积约10780平方米,处置规模为20万吨每年;新建塑料处置车间,建筑面积约9050平方米,处置规模为1万吨每年;配套门卫室建筑面积约40平方米及管理用房建筑面积约4800平方米。室外配套停车场、道路等设施。

2.5计划工期:80日历天。合同签订后20日内提交报规设计文本,报规设计文本通过评审后,20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及工程概算,工程初步设计通过评审后4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任务并通过图审室外道路、园林绿化、附属工程设计等及其他前期相关咨询工作接到建设单位通知后50天内完成。服务期:直至工程竣工结束。

2.6招标范围:项目方案设计(含估算)、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专项深化设计(如钢结构深化设计、污水厂设备深化设计,智能化专项设计、厂房的工艺设计等)(含图审)以及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支持等其他相关服务、基坑支护、绿色建筑设计、室内装饰装修、室外景观、室外红线内市政道路、市政道路和室内道路的接入口、市政道路的交通标识、供配电、室外综合管网、室外城市照明、景观亮化、室内外导视系统、建筑智能化系统、光伏等涉及设计的所有内容以及施工期间、竣工验收及后续评价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方案论证和咨询等技术服务、协助招标人完成图纸审查、专家评审、招标(提供环卫设备及垃圾分类采购询价参数和需求)等所有工作。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2.8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的建设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设计任务书要求的设计深度,并通过相关部门的评审。

2.9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按费率报价,其中设计费最高限价费率为 1.8%。最终设计费按实结算(中标价费率×招标控制价)。若最终设计费超过 255万元,则以255万元结算。

2.10项目性质:工程服务

2.11本项目是否采用“评定分离”:√采用 □不采用

2.1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④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⑤工程设计环境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拟派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3.3信用要求:

投标人(含分公司)不得存在以下失信情形(行政主管部门已经做出暂停、停止、撤销等处理决定的除外):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4)被应急管理部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自开标之日起往前追溯)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

以上情形第(1)(2)(3)(4)项以信用中国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所有情形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由代理机构在推荐定标候选人前对拟推荐的定标候选人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书面反馈至评标委员会。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6其    他: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登录)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22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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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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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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