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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国土资源局济源市鹤济公司十对兼并重组去产能关闭退出矿山剩余可采储量采矿权价款评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19-10-22 收藏项目
济源市国土资源局济源市鹤济公司十对兼并重组去产能关闭退出矿山剩余可采储量采矿权价款评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济源市鹤济公司十对兼并重组去产能关闭退出矿山剩余可采储量采矿权价款评估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YXZB-2019412
三、项目预算金额:298000元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五、项目基本情况(包括数量、规格描述等):
1.采购内容:济源市鹤济公司十对兼并重组去产能关闭退出矿山剩余可采储量采矿权价款评估。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上述十对矿山剩余可采储量资源价款返还到位。
3.服务质量:满足国家相关规范标准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并且通过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发改委、财政厅等有关部门的审核。
六、 供应商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和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证书,与采购人无任何隶属关系;
2.投标人须具有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年检的探矿权和采矿权评估资格证书;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需具有矿业权评估师资格或以上职称资格;
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建办厅〔2017〕32号要求,供应商在投标时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负面记录和受惩黑名单)的,限制参加本次投标活动。供应商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相关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提供查询网页,要求查询对象涵盖企业、法定代表人;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供应商还应满足下述要求:熟悉河南省矿业权价款评估相关政策,参与评估的主要评估师执业年限应不少于3年且有评估过相同矿种的经历;参与评估的评估人员组成中至少含地质类、采(选)矿类、经济类专业背景。
有关事项:购买标书时携带营业执照和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证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以上证件留存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委托授权书原件(注明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未按要求提交上述材料的不予受理。
   七、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19年10月22日08时00分至2019年10月29_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售价: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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