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泰山隆安煤业有限公司2025年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项目公告
(采购编号:JNC251-CG-250519007、SXZB-2504112611JNF1126/01)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
一、采购条件
本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泰山隆安煤业有限公司2025年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采购项目编号:JNC251-CG-250519007、SXZB-2504112611JNF1126/01),已由党支部委员会议(2025)第2次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泰山隆安煤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全流程电子采购方式进行谈判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项目概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煤矿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进行一次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故我公司需委托具备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开展2025年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
2.2 采购范围:结合我公司各场所实际情况,辨识相关职业病危害因素。根据《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因素》(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GBZ159-2004)等相关标准的要求,现场采样,按照相关技术要求进行检测,并形成检测报告。
2.3 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前完成
2.4 服务地点: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泰山隆安煤业有限公司
2.5 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以及《《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因素》(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GBZ159-2004)等检测标准规定要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资质要求:须具备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
3.3 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承担2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2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业绩。
类似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与类似业绩对应的任意一张结算有效发票。
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发票要求: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并附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3.4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谈判采购活动。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05-07 17:30至2025-05-12 17:3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