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河南省信阳监狱安保服务项目
2、采购编号:ZYGL
3、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72800.00元
5、采购需求:
5.1采购内容:年度安保服务费为172800元,月安保服务费用为14400元,4名安保员(仅限女性)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5.2服务期限: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023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开标前12个月内连续3个月纳税证明,新成立公司不足一年的,按已缴纳月份提供);
3.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开标前12个月内连续3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证明,新成立公司不足一年的,按已缴纳月份提供);
3.5具备履行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7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 号)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及法人,视为无效投标。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网站截图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站截图;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和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报名和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基础信息包含股东及出资信息)】
3.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同时不得分包,不得转包(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5月12日至2025年5月16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除外)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2、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1、时间:2025年5月22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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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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