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GSLSYCS-2025-024项目名称:文殊镇塔湾村文旅振兴乡村样板村建设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概算金额:********万元最高限价:********万元(最终以财政评审结果为准)采购需求:项目以“乡识——研乡土文化,学乡村农事”为主线,依托塔湾村农耕文化劳动教育研学基地,串联乡村记忆馆、烧壳子合作社等场所,聚焦农耕文化、农业科普、农事体验、红色记忆等产****局建设农事体验区、农耕文化科普区,打造自然博物馆开展自然科学教育,助力形成集农耕研学、自然教育、休闲娱乐于一体的乡村旅游休闲集聚区。(具体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及工程量清单)质量要求:合格计划总工期:7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5月23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7月31日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扫描件加盖公章)(3)财务状况:投标人提供2023年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4)纳税证明:提供2025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加盖鲜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5)社保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任意一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凭据。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6)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列入名单的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日期为开标当日,由磋商小组根据以上要求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有以上行为的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可以在其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7)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公司授权。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要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故价格评审不再执行优惠政策。评标中遇到的其他问题,由评标委员会集体研究处理。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即注册建造师)须具备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并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注:资格审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检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投标资格,且不允许供应商在开标后进行修改、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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