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截止时间:2025-05-15 10:00:00
中交建筑新四公局拉萨市公安局七标项目汽车起重机租赁
询价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本次询价采购人为中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拉萨市公安局监管中心整体搬迁项目施工七标段项目经理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家投资及市级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汽车起重机租赁进行公开询价。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开工日期:2024年7月15日
2.1.2项目名称:中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拉萨市公安局监管中心整体搬迁项目施工七标段项目。
2.1.3项目类型:房建项目
2.1.4所属区域:西南区域
2.1.5项目工期:883日历天
2.1.6 项目简介:建设地点:西藏自治区拉萨市达孜区邦堆乡帮堆村、国道G561以北。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 1239.04㎡;其中 11#楼#变电所房柴油发电机房,建筑面积为 348.95㎡;12#楼2#变电所房,建筑面积为 164.62 ㎡;13#楼消防及生活泵房,建筑面积为 645.37 ㎡;14#楼垃圾房,建筑面积为 80.10㎡;该项目包含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附属工程、管网等。(具体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2采购范围
本次租赁的汽车起重机的规格型号、数量、租赁期限、交货地点、进场时间等,详见机械设备需求一览表。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租赁机械设备生产或供应营业范围的生产商或经销商,并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4 只允许制造商及其代理商中的一家单位参加某个包件的采购,否则,相关采购均被否决。
3.5 各响应人上传询价文件IP地址重复的,平台所留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相同的,投标文件相同或相似的,涉嫌围标串标,直接作废标处理,出现以上情况的视情节给予1-3年或永久列入黑名单;接到中标通知书(或宣布其中标)后,无正当理由出具放弃中标函、拒绝签订合同或提出额外附加条件造成合同不能签订的,出现以上情况的视情节给予1-3年或永久列入黑名单,禁止参与本单位投标。
3.6 中标人须接受以中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授权组建的项目经理部名义签订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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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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