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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松山湖中心医院中心机房核心设备维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05-12 收藏项目
一、采购内容及简要技术要求或采购项目性质:

1、采购内容及预算金额:

序号

项目内容

预算金额(元)

服务期限

备注

(一)

中心机房核心设备维保服务

¥248,800.00

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

 

2、详细内容请参阅磋商文件《用户需求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响应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采购包标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供应商应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所属企业类型《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响应。

 

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1、购买磋商文件时间:2025年05月12日至2025年05月19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请登录)文件售价:人民币300.00元(文件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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