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伊春分公司G1111鹤岗至哈尔滨国家高速公路苔青至伊春段工程建设项目第A4合同段三分部保温板第六批次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采购人为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伊春分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现对本项目进行竞价采购,凡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均可参加。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伊春分公司G1111鹤岗至哈尔滨国家高速公路苔青至伊春段工程建设项目第A4合同段三分部保温板第六批次采购项目
2.2采购编号:JT-XM-
2.3项目概况:G1111鹤哈高速苔青至伊春段工程建设项目A4合同段东升隧道,隧道位于伊春青山村西北方向1.1km。设计标准为分离式隧道,分左右两幅,间距28.07m~43.71m,左幅桩号为ZK139+975~ZK141+473,长度1498m;右幅桩号YK139+971~YK141+506,长度1535m。
2.4采购内容和范围:保温板、保温层采购,共划分1个合同包,即A1合同包。具体内容详见下表: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最高限价(元人民币/㎡) |
最高限价(元人民币) |
1 |
硬质聚氨酯保温板 |
1200mm*600mm*70mm |
12000 |
㎡ |
120 |
1,537,363.20 |
2 |
聚氨酯保温层 |
喷涂5cm |
811.36 |
㎡ |
120 |
|
注:①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或等于最高限价,且单价报价不得超过或等于单价最高限价,否则按否决竞价处理。此单价为含税(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以上数量为计划数量,合同执行期间以实际数量进行计量和结算。 ③最高限价包含货物价格、运输费、装卸费、税金及增值税附加(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费用。 |
2.5交货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2.6交货地点:黑龙江省伊春市友好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2.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3.2信誉要求:
3.2.1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查询方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输入企业名称-点击下方企业名称-截图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2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查询方法:“信用中国-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不得限制省份。
3.2.3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经营者在近三年内(即裁判日期在2022年05月01日~查询日期,【注:查询日期应在竞价采购公告发布后至资格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之间】)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查询方法:中国裁判文书网-高级检索-全文检索(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经营者姓名身份证号),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行贿罪,裁判日期为采购公告要求时间。
4.采购方式:竞价采购
5.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5月13日00时00分至2025年05月16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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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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