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已经采购人批准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征集供应商参加本次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采购。具体内容如下:
1.采购范围及要求
1.1.项目概况: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南四湖流域矿井水资源高效利用技术及装备项目,按照《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管理办法》(鲁科字〔2023〕3号)的要求,对项目的承担单位及合作单位的资金投入、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审计。
1.2.采购范围:为南四湖流域矿井水资源高效利用技术及装备项目出具汇总专项审计报告,对项目的承担单位及合作单位研发项目出具分单位专项审计报告。
1.3.实施地点:(请登录)
1.4.质量/服务标准: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以下简称审计准则)、《中央财政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结题审计指引》要求,在审计过程中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实时查看财务系统,询问相关人员,抽查原始凭证,抽盘实物资产,检查与项目资金管理相关的法人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分析科研项目资金支出政策相符性、目标相关性和经济合理性等审计程序,对项目的承担单位及合作单位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
1.5.计划工期/服务期限: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省科技厅组织项目综合绩效评价(验收)工作结束之日止。应在省科技厅开展项目综合绩效评价(验收)工作前3个月内出具审计报告。
1.6.最高限价:15万元(含税,税率6%)
1.7.结算付款方式:
1.7.1.结算方式:固定总价
1.7.2.付款方式:电汇或银行转账。
1.7.3.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50%;项目综合绩效评价(验收)完成后6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剩余50%。甲方支付每期款项前,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提供符合财务制度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收据),以便甲方凭发票(收据)付款,否则甲方有权延迟付款而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谈判采购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为更加直观的说明相应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供应商应当选择高于或相当于所列品牌或型号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合法存续,拥有独立签订合同资格。
2.2.具有执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满足国家和行业标准要求;最近三年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经营状况良好,最近三年没有发生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项目负责人具备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
2.3.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 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4.响应供应商未曾与山东能源及权属机构发生过合同违约及信用异常的行为或事项;
2.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谈判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5月12日起至2025年5月18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获取电子采购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