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一事一议采购,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连云港CFZHLLZNH项目。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实施地点 | 计划工期 |
1 | 智能化施工 | 详见询比文件 | 连云港市赣榆区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 |
……
1.2.1采购内容:主要包括智慧冷链智能化工程,包含但不限于:无线 AP、交换机、云服务器、监控系统及监控大屏、管理系统、桥架管道等工程施工,详见工程清单。
1.2.2采购估算金额:988639.45元(不含税)。
1.2.3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及质量验收标准。。
1.2.4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1.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2.6是否划分标包:不划分标包。
1.2.7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988639.45元(不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基本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2资质要求: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合法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注: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2.3人员要求:(1)企业主要负责人1人:需具备有效期内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经理1人: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注册资格证书;项目经理需具备有效期内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B证);
(3)专职安全员1人,需具备有效期内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C证);
注:提供以上所需人员资格证书扫描件;并提供响应单位社保缴费证明(自2024年10月份(含)以来的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劳动合同扫描件。
2.4发票要求:供应商须提供承诺能够开具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
2.5保险要求:供应商应承诺如成交在合同签订前,对拟参与该项目所属供应商的管理人员与现场施工人员办理个人总额为100万(含)及以上的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或同类保险并购买不低于每人100万保额的雇主责任险(提供承诺书)。
2.6规范用工:供应商应遵守国家、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规范用工管理,涉及危险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上岗证(提供承诺书)。
2.7控股及管理关系: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8联合体响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9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5月1日起) 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5月1日起) 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5月1日起) 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18)近两年(自2023年5月1日起)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事故的。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5月13日00时00分至2025年5月16日0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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