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盐常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化工电子级双氧水运输承运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招标人为中盐常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中盐常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电子级双氧水公路运输承运商采购,包括:中盐常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由金坛生产基地(常州市金坛区经济开发区建材路18号)发往长春化工漳州有限公司的电子级双氧水产品公路汽车运输项目,以及:
中盐常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由滨江生产基地(常州市新北区长江北路1205号常州新东化工发展有限公司)发往长春化工漳州有限公司的电子级双氧水产品公路汽车运输项目。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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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数/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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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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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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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漳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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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程约1100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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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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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吨/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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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级双氧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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罐体材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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衬四氟(PTFE)保温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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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电子级双氧水高纯度、防腐蚀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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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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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槽车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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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危化品运输资质的物流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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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人需按招标方要求时间完成装载(原则上二日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安排车辆运输的,招标人另行安排车辆的运费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同时承担超出合同约定运价的费用。
中标人负责运输过程中货物的安全防护工作,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丢失、短少、破损、受潮和遭受污染而变质的损失由中标人负责赔偿。
2.2项目地点: 中盐常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坛生产基地(常州市金坛区经济开发区建材路18号);中盐常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滨江生产基地(常州市新北区长江北路1205号常州新东化工发展有限公司)。
2.3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为1个包。
2.4服务期限:一年(预计2025年5月—2026年5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投标人须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含危险货物运输5类1项(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3 投标人近两年(2023年1月1日至今,以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合同金额100万元以上的至少1个危化品运输的良好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合同复印件须至少包括首页、签字盖章页、履约时间、内容等合同关键页,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业绩将不予认可);
3.4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经营异常(投标人提供从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下载时间为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间任一天);
3.5投标人不得为《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固定资产投资(含工程建设)项目供应商黑名单》及《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性物资服务项目供应商黑名单》中列入的企业;(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上述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登录)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从2025年5月13日9时00分到2025年5月20日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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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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