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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公安厅江苏省公安厅数据侦控大楼主机房建设项目招标采购公告JSZC-G2020-072招标公告
日期:2020-05-06 收藏项目
***受江苏省公安厅的委托,决定就其所需的江苏省公安厅“21号工程”主机房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江苏省公安厅“21号工程”主机房建设
标书编号:JSZC-G2020-072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
(一)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江苏省公安厅“21号工程”位于虎踞关21号,大楼总建筑面积约1.13万平方米,地下1层,地上10层,地下一层面积约1835平方米,层高3.6米,一层建筑面积约970平方米,层高4.5米。主机房位于一层,规划建筑面积约320平方米,包括主机房、操作间、备品备件间。本项目包括大楼一层主机房内的装修、机柜、电气、UPS、空调、桥架、新风、消防、环境监控、防雷接地系统和机房外包托管服务。
(二)本项目机房建设及机房托管(3年托管费)采购预算为1080万元。
(三)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机房建设采购最高限价为933万元,机房托管最高限价为147万元。
三、招标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内容。
四、招标项目的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内容。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其他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投标人必须拥有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提供许可证或许可文件复印件)。(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本项目不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及进口产品投标
六、招标文件提供信息
招标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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