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采购人的委托,对其所需下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山西省食品药品检验所实验室管理(LIMS)信息化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晋政采[2019-0019]G14-C6-G2
三、项目预算和最高限价:
第1包:
项目预算:人民币:叁佰陆拾万圆整(大写)(¥:360.0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叁佰陆拾万圆整(大写)(¥:360.0万元)
四、采购需求主要内容:本次采购1包。
1、第1包采购需求主要内容:
1、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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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本包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本包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是 (4)本包所需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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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商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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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货时间: 项目分三期实施,合同签订后30日(日历日)完成检验流程管理并开始运行,两个月内完成人机料法环等管理系统并开始试运行,实现业务主流程的打通以及周边配套系统的实现,能够使用系统正常业务受理以及出具检测报告;七个月内完成部分检验类别的数据采集、SDMS及ELN(电子原始记录)的上线试运行;11个月内项目全面完成并上线运行。具体实施过程和目标可根据使用方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交货地点: 山西省食品药品检验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龙城大街85号) 3、付款方式:按实施进度分期分步支付经费:完成业务主流程打通以及周边配套系统的实现,支付合同总价的30%;完成部分检验类别的数据采集、SDMS及ELN的上线运行,支付合同总价的50%;完成所有项目并上线运行后,支付合同总价的20%。 4、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 (2)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或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交合同额_5_%的履约保证金。 (3)提交履约保证金按照采购人的要求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4)中标供应商合同主要义务履行完毕,项目合同验收合格后,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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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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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实验室管理信息化系统 |
套 |
1 |
2 |
条码打印机 |
台 |
10 |
3 |
条码扫描枪 |
把 |
20 |
4 |
串口转网口转换器(用于天平) |
套 |
50 |
5 |
高拍仪 |
台 |
3 |
注: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的相应规定为准。
五、招标文件免费获取相关信息及方式: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04月25日00时00分至2019年05月02日23时59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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