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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绿色照明工程室内照明灯具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9-05-24 收藏项目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根据公共机构、公用事业等相关单位需求并考虑产品技术成熟度,2019年推广产品类型为:T8系列LED直管灯(1200mm、600mm)约36万只;LED感应灯(1200mm)约3万只;LED筒灯(4吋、6吋、8吋)约3万只,包括传统灯型及明装筒灯;LED面板灯(600mm×600mm,1200mm×300mm)1万套; LED投光灯(290mm×280mm,280mm×270mm)********万套。共计划推广五种类型约45万只(套)。###市实际,2019年推广领域以教育、卫生、体育等公共###市政、交通等公用事业单位及大型公建为主。以节能量为导向,加大医院、地铁、体育场馆、高校、大型公建等领域推广力度,进一步推进地下车库智能照明升级,引领和支持公共机构节能向纵深开展、提高公共领域LED覆盖率。本次招标将选择一批质优、价格合理的半导体照明(LED)产品生产企业、产品,并确定供货价格。补贴资金采取间接补贴方式,由财政补贴给中标企业,再由中标企业按中标协议供货价格减去财政补贴资金后的价格销售给终端用户,最终受益人是终端用户。补贴金额为推广产品价格的40%。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招标客服电话:(010)88938205;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即: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3、 投标人须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4、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须具备一定的设计、生产、制造能力。5、 投标人应具有较强的研发、检测、产品及工程设计能力,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生产工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产品在行业中具有先进性。6、 投标人须遵守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未曾发生因半导体照明(LED)产品质量问题而产生的商业纠纷;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商业欺诈行为,未在半导体照明(LED)产品的生产和供货上涉及法律诉讼情况。7、 投标人信用与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8、 投标人须具备较强的相关领域推广、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及能力。9、 投标人必须拥有所投产品的自主商标或所投产品商标的合法使用权。10、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11、 投标人必须向采购**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1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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