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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国家物流枢纽旗台作业区至上合物流园海河联运全封闭廊道工程施工的公告
日期:2024-04-29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国家物流枢纽旗台作业区至上合物流园海河联运全封闭廊道工程已由连发改备〔2023〕3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新苏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连云港新苏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请登录)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连云港国家物流枢纽旗台作业区至上合物流园海河联运全封闭廊道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工程建设连接旗台作业区与上合物流园的散货输送线及相应配套设施,输送机全程长约 11.4km;设计年运输量为2400 万吨(双向),运输货种为铁矿石和煤炭。输送机沿途共布置13个转运站,转运站之间为封闭的输送机廊道;在隧道山南出口处布置1座综合楼,并利用项目沿线场地布置9个变电所(其中4个为箱变)、3个消防泵站。

2.2 招标范围

本工程包括土建工程、水工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环保工程、暖通工程、通信工程、供电工程、控制工程、隧道配套工程和临时工程等,具体工程量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招标人将随招标文件提供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请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复核,若无疑异,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投标人若存在疑问请书面提出,招标人将以澄清函形式进行澄清,澄清函将发放所有投标人。

2.3 工期要求

(1)本项目工期为630日历天:

(2)重要节点工期及分段施工时间要求如下:

①收到中标通知书7日内完成施工准备,具备进场施工条件;  

②至2024年12月31日,确保完成T1转运站、T2转运站、T4转运站、T5转运站、Z1变电所、1#消防泵站土建主体工程;

(3)因业主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后,工期可以顺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a. 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港口与航道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b. 具备有效的省、部级及以上相关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的港口配套工程施工项目。

注:企业业绩要求的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今,该时间指: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备案的项目结束时间,反映在投标人报表“表5已建工程表”中的合同交/竣工日期,下同;港口配套工程指的是:港口构筑物或建筑物,下同;

3.2项目经理:

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资质等级,已经获得建造师注册证书并注册在投标人;

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应重新刻制执业印章,并使用电子证书上的注册编号(注册编号的数字编码是16位)。本项目投标人拟投入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更换好电子注册证书,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将项目负责人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信息进行备案。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3、2019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的港口配套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含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

注:项目经理业绩要求的时间为2019年1月1日以来,该时间指: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备案的项目结束时间,反映在投标人报表“表4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的竣工时间,下同;港口配套工程指的是:港口构筑物或建筑物,下同;

3.3 技术负责人要求

1、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3.4 专职安全负责人要求

   1、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负责人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若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各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此项要求);

2、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若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各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此项要求);

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若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各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此项要求);

4、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若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各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此项要求);

    3.6其他要求:

3.6.1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形式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两家,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3.6.2专职安全员配置满足规范要求: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或省级及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且处于有效期内;数量须满足《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工程施工作业特点、安全风险以及施工组织难度,按照年度施工产值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足5000万元的至少配备1名;5000万元以上不足2亿元的按每5000万元不少于1名的比例配备;2亿元以上的不少于5名,且按专业配备);本项目专职安全员配置人数不低于5名。

3.6.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若采用联合体投标,须注意以下事项: 

3.7.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的分工、权利和义务;

3.7.2联合体成员均须按规定在本公告下预约,并提交相应的投标报表附在投标文件中,其中报名时间以联合体牵头人为准;

3.7.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3.7.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各方)必须是独立的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

3.7.5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 5 月 21 日10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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