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FHG
项目名称:宁波市奉化区县江及其支流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四明路-山隍路)—电力市政业扩工程(临时用电)(土建部分)
预算金额(元):1296570
最高限价(元):1218776,最高综合折扣:94%
采购需求:宁波市奉化区县江及其支流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四明路-山隍路)—电力市政业扩工程(临时用电)(土建部分),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3.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5年3月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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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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